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欧美流行音乐背景故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欧美流行音乐背景故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二战后)。当时,在艾森豪威尔的管理下美国经济逐步复苏人民生活富足在闲暇之余,一些不受羁绊的叛逆青年开始寻求一种更为刺激的音乐。
摇滚乐就是诞生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在白人西部乡村音乐和黑人的节奏布鲁斯中,对美国的波普音乐(流行音乐)产生了冲击。
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的流行音乐市场出现了一个三足鼎立的现象。
黑人欣赏的音乐基本上以节奏布鲁斯为主。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听的都是叮砰巷歌曲(抒情流行歌曲),而中西部的农村听众所喜欢的都是与农村生活有关的乡村音乐。
然而,到了50年代中期(约1954~1956年期间),唱片市场出现了一个明显的现象,有些歌曲在节奏布鲁斯销售榜上名列前茅,同时当时流行歌曲榜上也倍受欢迎。
摇滚乐通常被定义为一种R&B和乡村音乐的混合体。这种说法只是大体上正确,因为在20世纪的上半叶,有许多因素促成了摇滚乐的诞生和它之后的发展。
首先,在1982年,流行音乐成为了一桩大买卖,出版商们开始在纽约的28街租房子(隔壁就是27街的歌舞剧院们),并最终导致这个地方被称为“Tin Pan Alley”(金山词霸里将此词译为“流行歌曲作家和出版商的集中地——译注)。当时这些商人还在卖乐谱,并且这种公司都受控于音乐出版机构。1912年,ASCAP(美国作曲家协会)成立,这一机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歌曲作者。同年,第一首Blues歌曲出版(Hart Wand的Dallas Blues)。
流行音乐起源于欧洲。他包括所有民间音乐种类,发展风格也不受局限性,它是随着当时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产生变化的。
19世纪随着欧美国家工业文明的兴起,大批农业人口进入城市,构成早期的产业工人,城市人口结构发生了变化。产生于劳工阶、中下层市民中的新兴文化形式,就是早期的流行音乐。在当时,反映怀念故乡,眷念乡村生活的音乐题材,正好表达了那些远离家乡、亲人来到陌生环境求生存人们的心里状态和纯朴的思想感情。
早期流行音乐来自于黑人音乐。他们以口传心授及与白人之间的私人交往,逐渐形成了一种特有的音乐形式,这就是当时的流行音乐。
名曲《蓝色多瑙河》的创作背景
1866年,任维也纳宫廷舞会指挥的小约翰·施特劳斯应维也纳男声合唱协会的指挥赫尔贝克之约,根据卡尔·贝克的诗作《蓝色多瑙河》的意境写成了充满维也纳乡土之情的圆舞曲《蓝色多瑙河》。
这时的小约翰·施特劳斯虽已创作出数百首圆舞曲作品,但还没有创作过声乐作品。1867年,这部作品在维也纳首演。因为当时的维也纳在普鲁士的围攻之下,人们正处于悲观、失望之中,因此作品也遭到不幸,首演失败。直到1868年二月,小约翰·施特劳斯住在维也纳郊区离多瑙河不远的布勒泰街五十四号时,把这部合唱曲改为管弦乐曲,其中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并命名为《蓝色的多瑙河》圆舞曲。这部乐曲同年在巴黎公演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仅仅几个月之后,这部作品就得以在美国公演。顷刻间,这首圆舞曲传遍了世界各大城市,后来竟成为作者最重要的代表作品。直至今日,这首乐曲仍然深受世界人民喜爱。在每年元旦维也纳举行的“新年音乐会”上,本曲甚至成了保留曲目。
名曲《蓝色多瑙河》的相关轶事
《蓝色的多瑙河》圆舞曲是约翰·施特劳斯创作的四百多首圆舞曲中最著名的一首,写于1867年。人们常听到的是管弦乐曲。其实,这支曲子当初是作为一首男声合唱曲写成的。
1867年,奥地利维也纳男声合唱协会,急需一首供表演用的合唱圆舞曲。当时,约翰·施特劳斯已经创作了大量圆舞曲,于是大家提出最好请约翰·施特劳斯来写。“合唱协会”的指挥赫尔柏克找到这位著名的作曲家,请求他为“合唱协会”创作一首合唱圆舞曲。当这一要求提出以后,约翰·施特劳斯并没有马上答应,虽然,他早就想写一首以多瑙河为主题的作品,但是人家要求他写的是一首声乐曲,而他过去从没有写过合唱。经指挥一再请求,他才答应试一试。 多瑙河是流经中欧的一条主要河流。这条河流对作曲家来讲,如同母亲一样的亲切、熟悉。约翰·施特劳斯不知多少次泛舟多瑙河上,漫步在她的两岸。那湛蓝的河水,如画的风光,村民朴实的舞蹈,美丽动人的传说,使作曲家感到犹如投身在母亲温暖的怀抱之中,经常留连忘返,不愿离去。他更喜欢阅读诗人们赞美多瑙河的诗篇。所以,当赫尔柏克一提出要他创作一首以多瑙河为主题的圆舞曲时,一幅幅多瑙河秀丽景色的生动画面和柏希的诗句“在那多瑙河边,在那多瑙河边 …… ”立即浮现在作曲家的脑海里。约翰·施特劳斯把自己的感受讲给友人格涅尔听。这位诗人也有同感,他很快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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