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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氏倮

乌氏倮

乌氏倮,名倮,战果末年秦国乌氏族人,大约生活在战国末年和秦始皇统治时期,是甘肃平凉历史上第一个写入“正史”的人物。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乌氏倮从事畜牧业生产,养了大量的牛羊,他将牛羊换成珍奇异宝,献给戎王,戎王以十倍的价格赏赐牛羊,结果他的牛羊多到“用谷量牛马”,成为当时全国有名的富商,秦始皇闻讯后,给他“封君”一样的待遇,可以和朝臣一块儿朝觐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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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乌氏倮从事畜牧业生产,养了大量的牛羊,他将牛羊换成珍奇异宝,献给戎王,戎王以十倍的价格赏赐牛羊,结果他的牛羊多到“用谷量牛马”,成为当时全国有名的富商,秦始皇闻讯后,给他“封君”一样的待遇,可以和朝臣一块儿朝觐皇帝。

  《货殖列传》提到一个叫“乌氏倮”的富人说:“乌氏倮畜牧,及众,斥卖,求奇绘物,闲献遗戎王。戎王什倍其偿,与之畜,畜至用谷量马牛。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乌氏倮显然是乌氏部落中的戎狄之人,他善于贿赂酋长,得以便利,畜牧致富,而得到秦始皇的重视;一介牧夫竟与列臣朝请,一起议论国事。于是看来,秦王室可能是用戎汉双语进行沟通的;而秦始皇自己则可能是用蒙古语与乌氏倮交谈的。

原文

  乌氏倮畜牧①,及众②,斥卖③,求奇缯物④,间献遗戎王⑤。戎王什倍其偿⑥,与之畜,畜至用谷量马牛⑦。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⑧,以时与列臣朝请⑨。而巴(蜀)寡妇清⑩,其先得丹穴(11),而擅其利数世(12),家亦不訾(13)。

  注释

  ①倮:人名。秦时大畜牧主。②及众:等到牲畜繁殖众多时。③斥卖:变卖、拿去卖掉。④求奇缯物:寻求奇异之物和丝织品。缯:丝织品总称。⑤间:秘密地、悄悄地。遗:赠送,给予。⑥什倍:十倍。偿:偿还。⑦至:以至,甚至。用谷量马牛:以山谷为单位来计算马牛的数量。意为给的马牛过多,无法用“匹”、“头”计算。⑧比封君:与封君并列,地位差不多。比:比照,并列,挨着。⑨以时,按规定时间。朝(cháo,潮)请:朝见。请,谒见。

乌氏倮

  译文

  乌氏倮经营畜牧业,等到牲畜繁殖众多之时,便全部卖掉,再购求各种奇异之物和丝织品,暗中献给戎王。戎王以十倍于所献物品的东西偿还给他,送他牲畜,牲畜多到以山谷为单位来计算牛马的数量。秦始皇诏令乌氏倮位与封君同列,按规定时间同诸大臣进宫朝拜。

评价

  

风流人物乌氏倮

  研究书籍

  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记载的固原人为乌氏倮,他被写入正史,与辉煌的历史巨著《史记》共同流传下来。秦王嬴政在位期间(前246─前210),秦廷曾发生一件出乎常例,引人注目的事情。在谒见秦始皇的行列里,有一个既非文武官员又非贵族的普通人,他就是秦乌氏县一个被称作倮的人,他是秦人,还是土著的游牧民族,已不得而知。倮从事畜牧业,牲畜养到很多时就全部卖掉,然后用卖牲畜的钱物购求各种奇异物和丝织品,暗中献给戎王。戎王还赠他十倍于所献物品买价的牲畜,所给牲畜多到用山谷为单位来计算数量。秦始皇诏乌氏倮位同封君,接规定时间同诸大臣入宫朝拜。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传门记载了乌氏倮是边鄙之人、畜牧业主,却受到天子的礼遇,名声显扬天下,这不都是依赖他的财富吗?

  司马迁在惜墨如金的《史记》中,专列《货殖列传》一章,本来就难能可贵,独列小传者不到20人,其中春秋末至秦朝灭亡,仅7人有小传,包括著名的范蠡、子贡等人,乌氏倮侪身其间,实在是畜牧业至商业而受到皇帝恩宠有加的人,在历史上似乎是绝无仅有。从另一方面说明乌氏倮经营畜牧业与商业影响之大。

  做为一个牧主与商人,乌氏倮取得这样高的政治地位是极不平常的。春秋中期,商贾从属官府,地位很低。春秋中晚期以后,由于经济的发展,工商渐从官府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因走向独立经营而致富。战国时期不少政论家认为,商人靠剥削农民和手工业而致富,损害了国家和君主的利益,主张“重本抑末”,即对手工业、商业要采取压制和打击的策略。乌氏倮却为何反得青睐呢?可以联想的是,乌氏倮是对秦国的政治、经济有大的贡献,才会受到这种待遇。根据秦制给国家交粮就可以封爵,乌氏倮的比照封君是否与他的畜牧产品贡纳朝廷有关呢?

  乌氏倮其人其事,还对我们的启迪还有:乌氏( 今固原一带)畜牧业经济在秦国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同时说明秦时固原是农业经济与畜牧经济的重要交换集散地。

  乌氏倮业绩照人,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对固原历史、畜牧经济以及隋唐以后马政的设立都功不可没。乌氏倮因牧因商,独得风流,可谓千年历史佳话。

大牧主乌氏倮

货殖

  倮(约公元前3世纪),《史记》称乌氏倮。女(也有研究者认为是男性),秦朝北地郡乌氏县(今固原南部与甘肃平凉北部一带)人。夏、商、周至秦朝,在今固原市原州区境内瓦亭一带,聚居着大量的戎族,史书称他们为乌氏戎。秦惠文王在位期间(公元前337-公元前310年),在乌氏戎族的主要居牧地设立乌氏县。所以居牧在乌氏县境内的这位名叫倮的人,属于戎族,是当时著名的大牧主兼商人。

  古代的六盘山地区水草丰美,气候宜人,适宜发展畜牧经济。乌氏倮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养牛牧马,发展畜牧。到秦始皇时期,倮已成为当地一个大牧主,拥有马、牛、羊不计其数。尤其是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统一了货币,在全国范围内通行货币“秦半两”,给商品交易提供了方便。聪明的倮看到周围的戎人只会放牧,而不懂养蚕、织丝,她就把马、牛、羊贩卖给关中农耕地区的农民,然后收购珍异物品。丝绸和日常生活、生产用品,带回来销往牧区,再换回牲畜销到内地农区,一来一回,做着利润十分丰厚的绢马交换生意。倮还常向居住大山深处的戎王进献丝织品,戎王也高兴以价值相当于丝织品十倍的牲畜和畜产品酬报她,使她的财富不断增值。这种不等价的绢马交易,使倮成为西北地区出名的大牧主兼大商人,也是宁夏历史上最早的首富而闻名于朝廷。

  乌氏倮既传承了戎族传统的饲养方式,又积极执行秦朝有关畜牧政策。秦始皇时期,专门设置有管理牛马的机构太仆寺,并以立法形式保障畜牧业的发展,颁布了《厩苑律》、《牛羊律》等畜牧专款条例,才使她的畜牧生产与交易得以较快发展。乌氏倮拥有的牲畜多得无法计数,据史籍记载,说她的牲畜多到只能用“山谷”进行计数的程度,即简单的头、匹计数已无法统计准确,只能以一条山沟里所有的牲畜为一个计量单位,进行统计。

  秦始皇在公元前220年巡视陇西、北地郡,途经六盘山地区时,耳闻目睹了乌氏倮经商发展畜牧的事迹,当即给倮以“比封君”的优待,也就是说,对她的礼遇等同王侯,她可以和秦国的大臣们一样,进宫朝见,参与议事,享有相当高的政治待遇和荣誉。在重农轻商的封建时代,作为一个牧主与商人,乌氏倮能取得这样高的政治地位是非常少见的。大概是因为倮饲养的马匹也为朝廷提供了大批军马,对秦国的政治经济有极大的贡献,所以才受到秦始皇的格外恩宠。

更新日期: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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