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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范有

陈范有

陈范有(1898年3月14日—1952年3月31日),男,名汝良,安徽石埭(现安徽石台)人,1898年3月14日生于天津,陈一甫长子,爱国实业家。1912年,陈范有考入南开中学;1917年,考入北洋大学土木工程桥梁科;1925年,任启新洋灰公司工程部土木工程师;1933年至1945年,任公司协理;1933年,受公司委派南下,在南京主持创建江南水泥厂;1945年抗战胜利后,组建江南水泥总公司,任常务董事兼总经理;1950年9月,水泥厂正式点火生产,所制水泥被苏联专家誉为“东方水泥之冠”;在天津时,还担任过滦州矿务公司董事、副主任董事,开滦矿务局议董等职。解放后,被推选为全国水泥工业同行业联合会主任委员。1952年3月31日,在“三反、五反”运动中,遭公司个别人的诬陷,在上海法华路寓所服用大量安眠药与世长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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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陈范有幼年就读天津高等小学堂。

1912年,陈范有考入南开中学,与冯文潜、黄钰生、孔繁矞等几位同学共同创办三育(德、智、体)兢进会,后并入周恩来倡办的敬业乐群会(比周恩来早入学一年半)。

1916年,陈范有任南开中学安徽同学会副会长。同年九月考入北洋大学(预科)。

1918年,预科毕业后,陈范有考入北洋大学土木工程桥梁科。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陈范有与张太雷、林汝直、李则昂4人组成北洋大学第二讲演团,冲破天津警察厅、教育厅的禁令,赴塘沽宣传演讲。《益世报》载:“听者塞途,点头称是,相聚不散,引颈遥望,似恨时光短促,不能尽所欲闻。”

陈范有

1919年秋至1922年夏,陈范有与陈立夫、曾养甫同住一宿舍。三人志同道合,抱实业救国之念一致,遂成金兰之交。

1922年,大学毕业后,陈范有回到家乡建造永济桥。得到陈立夫、孙辅世、庾宗溎和郑敏之等同学、校友和北洋大学美藉教授裴特森的帮助,历时一年半左右时间的永济桥竣工。《清史稿》载:“于县境修巨桥跨舒溪,亘六十余丈,便行旅。”

1925年7月,陈范有进入启新洋灰公司任工程部土木工程师,承担在塘沽于家堡修建水泥专用码头和奉天仓库的任务。

1929年,与范有私交深厚的北洋大学校友曾养甫出任全国建设委员会副委员长,极力举荐他出任浙江省公路局副局长,范有“以养亲故谆辞不就”。随后曾养甫又邀范有建造钱塘江大桥。范有推辞后接受了为建造钱塘江大桥研制抗海水水泥的艰巨任务,由此开创了中国特种水泥生产之先河。

1933年,陈范有任启新洋灰公司董事、协理(副总经理)。

1941年11月,陈范有亲自设计建造当时国内规模最大(10万吨)、设施最先进的启新水泥厂8号窑投产。(1954年,毛泽东在唐山视察了8号窑。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8号窑依然屹立,正常运转,堪称奇迹。)

“九一八”事变后,为避敌日之锋。1935年,陈范有开始在南京栖霞山筹建国内一流的江南水泥厂,陈范有担任江南水泥公司常务董事,全面负责筹建工作。

1937年,基本建成水泥厂并完成试运行。此时,日本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将战火推进到距南京国民政府一步之遥的上海。

1937年12月,江南董事会实施“以夷制夷”的方略,出资聘德国人昆德、丹麦人辛波驻厂,并组成留守组。在长达半年时间内,江南水泥厂难民营救护同胞3万多人。

南京沦陷后,范有等人抱定“不资敌、不合作”方针,一直拒不开工生产。

江南水泥厂长期不开工,遭到日方忌恨。1943年,日方通知董事会要将江南机器拆迁至山东张店(今为山东淄博)造铝(飞机原料)。陈范有等以国家商业法“一切重大事件需经股东大会决定”为由,与日方抗争,拖延机器拆迁。

1943年11月20日,陈范有在天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致投反对票。结果日方大怒,派兵进厂,强行拆迁,导致厂毁机亡。由于陈范有的抗争和拖延,到抗日胜利,日方铝厂也未建成。抗战八年中,江南水泥厂从未给日方生产过一包水泥。

抗战胜利后,范有婉言谢绝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翁文灏请他出任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委员等职的邀约,担任江南水泥公司总经理,全身心投入江南水泥厂的恢复工作。

南京一解放,他即致函周恩来,请求解决水泥厂的供电问题。

经过前后16年的努力,1950年9月17日江南水泥厂单窑顺利点火成功,正式投入试生产,并创下单窑安全生产663天的全国记录,填补了我国无高标号水泥的空白,被苏联专家誉为“东方明珠”、“东方水泥厂之冠”。

建国初,范有被推选为全国水泥同行业联合会主任委员。

1952年3月31日,在“三反、五反”运动中,遭公司个别人的诬陷,在上海法华路寓所服用大量安眠药与世长辞。

陈范有将自己100.45万元股票、定息单据无偿捐献给国家,还将北京、天津、北戴河、上海、南京等地房产上缴政府,不给子女留下任何遗产。

周恩来总理于1958年视察启新洋灰公司时,当时副厂长陈范有之弟陈达有参与接见,周总理问及陈范有时,其弟告知兄已去世,这时周总理连声说:“可惜!可惜!”

1985年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提出为爱国实业家撰写百人名录,陈范有名列其中。2007年南京大屠杀七十周年之际,南京“侵华日军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完成了扩馆工程,新馆增加了“江南水泥厂难民营”展区,并展出陈范有事迹和照片。

人物旧居

陕西路148号居所

分为主楼和附楼,砖木结构。主楼两层,局部三层;附楼四层,高度低于主楼,为用人居所和锅炉房、厨房等设施。两层主楼的顶部是个大晒台。唐山大地震后曾维修加固。

成都道20号和22号居所

位于与山西路交口处,原为伦敦道30号和32号。是两座连体楼,建筑面积共1000多平方米。两楼各有三个向外的门,中间有门相通。楼高三层,砖木结构。陈范有设计监造,约建于1930年左右。20世纪40年代曾增建防空设施等。

更新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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