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金河
个人成就
1949年任周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区基点助理,1951年兼任城关小区党委委员。1952年参与领导晋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立,1953年组织办起周家庄村初级生产合作社,任村社党支部书记兼乡党总支副书记,1956年组织6个村成立联村高级社,并任联村高级社总支书,1962年任周家庄公社党委书记,带领全社农民努力奋斗、艰苦创业,改变了周家庄贫穷落后的面貌,使集体经济逐年壮大,社员生活不断提高,走上了共同富裕道路。1962年周家庄公社曾荣获国务院周恩来总理的嘉奖,成为全国著名的农业生产先进单位。
个人履历
“文化大革命”期间,雷金河同志受到迫害,但他对党对事业忠贞不渝,同极左路线进行了毫不妥协的斗争。
1978年底经石家庄地委批示,晋县县委为雷金河同志平反。1979年初,雷金河同志任周家庄公社主任,1982年任周家庄公社党委书记,1983年任周家庄乡党委书记。
雷金河对这个人民公社起到了灵魂作用,因为他在1982年的坚持,公社才得以延续至今。
周家庄细密工分的最初制定者是雷金河。直到在2001年去世前,他一直是周家庄的灵魂人物。也是在他的坚持下,这个公社才没有在1982年消失于全国的家庭承包制中。
1953年,雷金河为首的一班人制订了“干多少活、记多少分”的规定。当时,这样细致的“定额管理”异于全国其他公社。1954年周家庄公社的出工数量比1953年增加了52%.
雷金河受到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成为典型被称作“冀中一杰”。
任职期间,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实际,不断探索适合本乡特点的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走出一条共同富裕之路。他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乡办企业创出规模,农、林、牧、工全面发展。他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使周家庄乡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二十多年来周家庄乡曾荣获:国务院嘉奖、中国乡镇之星、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全国村镇建设文明村庄、全国健身活动先进乡镇等国家级荣誉称号,一直是河北省命名的文明乡镇和先进基层党委。雷金河同志为周家庄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始终是全市的一面旗帜。
1997年,雷金河同志离开领导工作岗位,担任周家庄乡党委顾问。他虽年事已高,但仍关心着党和国家大事,关心着周家庄乡的建设和发展。
雷金河同志是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届晋县政协副主席。1979年国务院授予他“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1980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他“河北省劳动模范”光荣称号,1989年他被评为“河北省农业劳动模范”。
雷金河同志在64年的革命生涯中,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对共产主义事业矢志不渝。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政治立场坚定,在历次政治斗争中,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他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都能坚持革命,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出色地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雷金河同志具有坚强党性、高尚品质和革命情操。他一贯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识大体,顾大局,谦虚谨慎,从不居功自傲;他耿直正派,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真理;他作风扎实,兢兢业业,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他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平易近人;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为人师表。在几十年革命历程中,他始终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晚年仍然坚持学习,积极参政议政,关心周家庄乡和晋州市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