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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人

刘晓人

刘晓人,男,生于1965年8月4日,祖籍临安昌化上溪村,平常居于德清。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有“天使大哥”和“民间创投第一人”之称。2009年6月因无力偿还数额巨大的民间集资款,已到浙江省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自首。2010年6月,刘晓人案一审判决,刘晓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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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人 - 人物背景

 

刘晓人,男,生于1965年8月4日,祖籍浙江昌化上溪村。

17岁时,刘晓人就以500元初始资金开始创业,经营根雕、鸡血石、工艺品和茶叶贸易,赚得第一桶金。他曾表示:“这些传统业务每年给我带来2000万元利润。”


2006年7 月15日,刘晓人联合另外5位自然人,成立了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宣传资料称,红鼎创投是一家“以本土民营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机构”,专门从事互联网领域的天使投资,计划3年内投入资金1亿元。

随着刘晓人名气越来越大,经历越来越神奇,越来越多素不相识的人被他“忽悠”进来。他找他们借钱,然后“以更高的利息,将钱贷给别人,从而获取息差。然而好景不长,2008年底,浙江的中小企业大量倒闭。众多向刘晓人借钱的企业还不了款。以前“有借有还”的他不得不开始面对现实。“只能后账还前账,但是高额的利息又会扩大资金黑洞。”2个亿的债务每个月仅利息就需要支付约500万元左右,如果加上尚未公开的融资,每个月刘晓人支付的利息至少有上千万元。


到了2009年5月4日,被债权人追讨而难以脱身的刘晓人,不得已下选择了主动报案。就这样,集资上亿元而无力偿还的刘晓人向浙江省德清县公安局自首。

刘晓人 - 案件进展

涉案金额1.41亿 一审判死缓


“一审判决已经下来了。”2010年6月29日,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系统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根据湖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晓人案的一审判决结

刘晓人

果显示,刘晓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该内部人士称,刘晓人被控两项罪名,一是集资诈骗,一是抽逃资金,其中前者是主要的罪责。

红鼎创投专门从事互联网领域的天使投资,也被当时的舆论誉为国内本土风投业界的开创者;刘晓人也被圈内称为“民间天使投资第一人”。在创办红鼎创投仅仅3年之后,刘晓人却“投案自首”,走进了浙江省德清县经侦大队。

据当地检察院当时的认定,从2006年7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刘晓人以经营红鼎创业投资公司为名,虚构集资用途,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累计集资达2.1527亿元,无法偿还集资款1.9757亿余元。据知情人士透露,湖州中院一审认定集资诈骗金额为1.41余亿元,而集资诈骗也是刘晓人主要的罪名。

追回多少损失不明



沪上资深律师、汉路商务咨询公司董事长曾智红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法院认定标准较检察院要更为严格,因此,一般集资诈骗金额法院认定规模会更少些。

据记者了解,根据湖州中院一审判决结果,刘晓人除被判死缓,还被处以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昨日该内部人士并未向记者透露该案追回了多少损失。

而据此前办案民警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透露的消息,当时刘晓人归案后供认,“钱已经没有了”。

办案民警介绍称,刘晓人集资来的资金,主要流向三个方面,大部分民间集资款已用于支付每月5~6分的高额利息;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汽车、房产等资产;另外,还“花了几百万元”在红鼎创投的项目投资上。

但也有债权人对公安机关追回损失表示些许乐观情绪。一位债权人向记者反映,刘晓人在德清当地仍有不少房产,加之刘晓人集资诈骗金额巨大,应该不会都被花光了。

而上述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湖州中院的判决,仍是一审判决结果,并非终审判决,刘晓人仍可在相应期限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已报至省高院。”

该人士也同时表示,目前尚无法透露有关部门在该案中追回多少损失,但法院会根据情况,逐一联系债权人商议赔偿事宜。

刘晓人 - 成功法则

“交朋友”正是刘晓人成功的法则。以前,无论是在什么场合跟别人换了名片,刘晓人事后总要给对方打一个电话问候一下。在他看来,对方身上的一切标签都可以成为是否可能信任对方的线索:他的手机是否常换,他都有哪些活动的圈子,他是10年前就开上了桑塔纳还是现在才开上宝马……

刘晓人 - 三件外套

创投和互联网概念

刘晓人为骗局做了一个红鼎创投的壳,以时下流行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互联网概念来引人入彀。按照刘晓人的说法,红鼎创投是一家“以本土民营资本为主体

的风险投资机构”,专门从事互联网领域的天使投资,计划3年内投入资金1亿元。其实,3年来,红鼎创投运作的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而且,刘晓人广为宣传的公司投资案例中,茶易小铺、青铜网络、中国民间资本网等公司实际上都是刘晓人自己创立的,有洗钱的嫌疑。为了和互联网挨边,刘晓人故意做没有人做的大学生投资项目,在塑造形象的同时圈钱;因为自己长得像马云,声称自己是杭州第二个马云。

个人品牌

刘晓人不是简单地自我编造神秘经历和光辉历史,而是以20万年薪聘请一位北京记者当兼职顾问,把他吹捧成中国创投业的草根英雄。借助媒体,其名气越来越大,迷惑性也就越来越大。

刘晓人的著名包装有:左手断指是由于被人逼债,用灯泡照眼睛一周,使他无法入睡,刘光棍脾气大发,奋起断指,债主们无奈放他一马,但在媒体上,这一解释是他做根雕时受刀伤。刘晓人所谓做过40多个传统项目,每年有2000多万元利润,其实只有一个7万元的项目,且失败。红鼎创投成立以来,刘晓人大量购买汽车、房子和其他收藏品,实为制造自己财大气粗的假象。

欲擒故纵

和很多非法集资一样,刘晓人在集资开始需要保持很狠好的诚信度,先付出一些利息吸引大笔资金自投罗网。

刘晓人 - 晓人语录

1.你们不用为我担心,我会成功的。虽然我现在不正规,但是三年以后,我们公司也会有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

2.不是我提供资金的人伟大,而是创业者伟大。

3.我在看创业者的时候,就像在家里看见我儿子一样。当然,我也会选择,不是每一个都是我的亲儿子。

4.有些人说互联网烧钱,我没看见哪个团队拿着投资者的钱去酒吧、夜总会花钱。年轻的创业团队花钱都是为了自己智慧所打造的平台,花在市场推广上,花在策划上。

5.好多记者说我长得像马云,我和他的理想、价值观是比较相同的。可能将来杭州还会出另一个马云,就是我刘晓人。

6.蒋介石一天到晚地用家乡人,毛泽东把全国的人都用了。做事情,要有“天下人”的概念。

刘晓人 - 人物自首

 

2006年7月以来,经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晓人以经营杭州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名,明知自己没有经济归还能力,采取虚构集资款用途的形式(投资网络公司、创办创业基金等),以支付高额利息、高回报率为诱饵,对外骗取大量款项,累计金额达2.1亿元。


2009年5月4日下午,刘晓人到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称其以承诺高额借款利息的方式,对外大量借款,现已无力偿还所借债务。初步审查后,经侦大队于2009年5月5日对此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刘晓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同年6月10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

刘晓人 - 案件评论

一位温州民间放贷者:创投回收资金要三五年,风险又大,还不如放高利贷稳妥。

大成律师事务所邱建新律师:刘晓人是打着创投旗号从事非法集资。

《21世纪经济报道》:因为国家法规的滞后,许多创投公司打着“创投”旗号,进行非法集资,进而挪作炒股、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圈内人士:现在江浙很多人以创投名义做高利贷和地下钱庄,估计总规模有1500亿元左右。

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中国天使投资不像国外那么规范,你无法判断天使投资人的钱是怎么来,类似的案件一定会发生,只是时间问题。

《竞争力》:除了穿上创投的外衣,刘晓人的骗术毫无更新,还是骗东墙补被西墙的游戏,然后直到窟窿大到拿命都堵不上。



 

更新日期: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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