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宗新
人物简介
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六届律师协会理事,被推举为市六届律协会员管理及文体福利委员会副主任、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委员,被聘为杭州市政法委涉法涉诉案件评审专家、浙江省律师协会刑辩讲师团讲师。
2002年转岗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成功代理了许多刑事案件及刑事法律服务项目。其中不乏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级别领导干部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等。辩护意见采纳率较高。
发表作品
在工作之余,研究法学理论,已经发表和获奖的论文和评论主要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引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浅探刑辩律师的诚信服务》、《再论受贿罪量刑》、《论我国商业贿赂的立法缺陷及完善》、《我国刑辩律师准入制度之构想》、《律师泄密,罪几何?》、《新律师法视野下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律师被驱逐出法庭之后》《警惕非暴力的刑讯逼供》等。
荣誉记录
获得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省律师协会研讨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杭州律师协会研讨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000年代表本单位在嘉兴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上获得冠军,同年代表嘉兴市检察机关在全省优秀公诉人比赛上获得团体冠军,个人立二等功。
2007年被评为杭州市优秀青年律师。2009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